疫情期间,黄山区学生刘某(化名)利用在家上网课的契机,在各大小直播平台多次进行充值,打赏主播,几天内花掉了父母2万多的“血汗钱”。
近日,记者见到了刘某(化名)的家长王女士(化名)。据王女士回忆,她是4月28号突然收到短信提醒才知道这件事情。
市民 王女士:收到花呗金服的短信提醒,说我里面余额不足,钱被扣光了,我就进支付宝里面查看了一下,银行卡里面2000多也没了,花呗16,000元没有了,借呗也有2000多元。
王女士翻看手机后发现,自4月23日就已经有了付款记录,一大串的记录上,大大小小的金额不等,最多的有600元,最少的1元。同时,交易的也不止一家直播平台,除了抖音外,还有其他不知名的直播平台10余个。
前阵子,正是王女士家中采茶制茶最忙的时候,没办法监督孩子学习才造成了疏忽。孩子刘某用王女士原先淘汰的旧手机上完网课后,登陆多家直播平台,绑定了母亲的支付宝账号,给主播多次刷礼物打赏。
王女士说,家中靠着茶叶和丈夫务工,一年的收入也就6万多元,还有两个孩子要照顾,2万多元,对于她家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,没想到就这么没了。
市民 王女士:当时人都蒙了,因为我起早贪黑做茶叶,还要带小孩,很辛苦才挣了2万块钱,一下子被他刷掉了。一年的收入好像就没有着落了,一年都白干了。
随后,王女士向当地派出所反映了情况,希望能追回这些钱。民警积极帮忙协调,第一时间和直播平台的客服联系。几经周折,在民警的帮助下,抖音App同意退还孩子刷掉的1400多元钱。而其他直播平台的客服态度并不友好。
市民 王女士:也找了客服联系了,他们没有回信息,也就装了没有看见信息一样,他们越不回我们越着急了,现在也不知道到底怎么搞,这个钱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追得回来。
这钱到底还能不能要回来呢?为此,记者前往黄山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,向值班律师进行了法律咨询。
黄山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、安徽徽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艳:13周岁属于未成年人,在民法总则中有规定,8到18周岁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其只能从事与其行为以及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,其他的行为都要由其代理人来代理或者得到其确认追认才能生效,像他这种在平台上打赏2万多块钱,显然属于超出认知范围的,属于无效行为,家长可以通过先与平台来沟通,追回该打赏款,沟通不行的话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该纠纷。
截至发稿前,小刘在直播平台里充值的2万多元仍未退还,王女士还在想办法通过各方面渠道与平台客服协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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